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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莹律师于1997年开始执业,凭借着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及丰富的执业经验为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众多银行金融机构、大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团公司等提供常年及专项法律服务并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其从事金融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处置业务近20年。 邹莹律师为中国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众多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投资人提供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处置的全过程法律服务。邹莹律师在金融不良资产领域担任国内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客户包括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贵阳市国资委、外商投资协会、贵阳矿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开阳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一品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等。
1991年-1995年 贵州大学 法学学士
2007年-2009年 贵州大学 法律硕士
1997年-2000年 贵州行政经济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黔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1年-2019 年 贵州恒易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执行主任
2020年3月加入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
贵州省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贵阳市税务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
贵阳市律师协会考核委员会委员
贵阳市律师协会律师事业发展委员会委员
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外部董事
贵阳市优秀律师
接受农行各支行委托,对其转让财政部委托的批量不良债权进行卖方尽调,涉及债权户数上百户
接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委托,对安顺永峰烧焦集团有限公司等批量煤炭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接受中国华融、长城、东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委托,对收购银行批量不良资产包、非金融机构应收账款以及信托项目等进行尽职调查、设计交易结构、参与谈判并拟订各类交易合同
为各类投资人收购、处置不良资产包提供服务,包括接收、管理整个不良资产包,对不良资产包中的项目通过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进行催收、处置(受托管理、处置的不良资产包多达十一个,涉及项目多达上千个)
作为团队负责人,为贵州省首单市场化债转股—六枝工矿(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债转股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与相关金融机构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合作,为公司融资提供服务
受贵州省国资委及贵阳市国资委委托,为贵州化肥厂破产进行论证、为贵州华能焦化制气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进行论证
为贵州省饲料公司、贵州客车厂、贵阳永青仪电科技公司、贵阳新星变压器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改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改制进行资产认定
作为破产管理人的负责人,带领团队办理贵州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
代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与贵州蓝雁农牧有限责任公司信托合同纠纷
发表《中国法律背景下以ABS方式实现破产隔离法律风险分析》(邹莹、马亚男著),刊登于《楚天法治》,2019(15)
2020年8月,撰写的《泰和泰研析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败诉风险大数据分析》被多家不良资产公众号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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